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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煤炭法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七稿目前正在集中审议,年底前有望出台。 昨天,国家发改委、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聚集北京顺义,就煤炭行业的管理体制、规划体系及开放准入等进行讨论和协调。参与此次会议的一位人士昨天对《第一财经日报》透露,新《煤炭法》将着力提高煤炭开采市场准入门槛;如果快的话,9月底之前该意见稿就可能会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。 “这次我们主要是就管理体制的一些条款等进行协调。”上述人士介绍,因为现行《煤炭法》对有关煤矿开办、煤炭生产许可证发放等条件的规定都“太原则,要求不高”,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,这导致许多资金不充足、技术设备和工艺落后、安全生产条件差、缺乏环保能力的单位和个人纷纷涌进煤炭开采行业。 “必须提高煤炭开采市场准入门槛。”一位参与此次《煤炭法》修订工作的法律专家昨日表示,百人以上特别重大恶性煤矿事故在中国历史上有两次集中爆发,第一次是1960年3月至1961年3月,第二次就是自2004年10月开始持续到现在,而矿难频发无疑与当前煤炭行业多头管理这一现状密切相关。 该专家介绍说,当前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分属于国家发改委、国土资源部、国家安监总局及煤监局等部门,即所谓的“九龙治煤”。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也在多种场合表示,行业安全管理弱化,安全监管体制不顺,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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